清 代
《讀易大旨》 清孫奇逢撰。五卷。自序云:「至蘇門始學《易》,年老才盡,偶據見之所及,撮其體要,以示門人子弟,原非逐句逐字作解,故曰"大旨"。末卷爲《兼山堂問答》及其學《易》之師三無道人李封論《易》之語。後來其曾孫孫用正,複取其散見於他書中論《易》之語五條,彙冠卷首,題爲《義例》。其《跋》稱原本《序文》、《凡例》皆缺,故以此補正。奇逢說《易》,不涉河圖洛書之說,大意闡發義理,切近人事,以《象傳》通一卦之旨,由一卦通六十四卦之義。凡所訓釋,綿先列己說,然後附以先儒舊訓。其學主於實用,所言皆關乎法戒。有清康熙二十七年刊本。《四庫全書.經部易類》亦收入。
《易酌》 清刁包撰。十四卷。採用註疏本,以北宋程頤《伊川易傳》、南宋朱熹《周易本義》爲宗,一本于義理,以明道爲主。其推闡義理,明白正大,足以輔助程頤、朱熹之說,其書雖亦偶談象數,但非漢以來相傳之說,而爲宋人陳摶、李之才之學。卷首凡例、雜卦諸圖及卷中細字稱「謹案」者,皆爲刁包之孫刁顯祖以己意所附益。有清雍正中刁承祖刊本(與《潛室答記合刻》)、清道光二十三年八世孫刁懷瑾重刻本。
《易學筮貞》 清趙世對撰。四卷。以《周易》爲蔔筮之作,不載原文,惟采前人議論,分類編輯。一卷爲《綴集本旨》、《易學源流》、《圖書節要》、二卷爲《蓍法指南》,三卷爲《占變詳考》,四卷爲《易道同歸》。論筮法占變,條理詳明,純以數來論《周易》,所以能比一般著作集中、詳盡。但將《周易》完全視作占卜之書並加以生髮衍化,往往愈解愈覺玄虛。《四庫全書總目.易類.存目三》著錄該書。
《周易明善錄》 清徐繼發撰。二卷。專以後天諸圖爲主,由占筮卦氣而蔓衍於律呂等韻。自序云:「後天之道以致用爲主,而造化之流行有常有變。常者由天帝主宰,變者則由神來主宰。履其常者以卦爲體,通其變者以筮爲用」。其推衍闡發煞費苦心,但將《周易》僅視作占卜之作,往往加以神化、附會,卻難窺知《易》之原旨。《四庫全書總目.易類.存目三》著錄該書。
《易經通注》 清傅以漸、曹本榮奉敕撰。九卷。順治十三年,清世祖因明代永樂間所編《周易大全》同異互存,繁而可刪,華而寡要,且其後三百年來,儒生學士發揮經義多有可采,乃命大學士傅以漸、左庶子曹本榮撰《易經通注》,闡發四聖之精微,衡量諸儒之得失,斟酌於象數、義理,折衷諸論。其書熔鑄衆家之說,詞簡而理明。有《湖北叢書》本,爲清光緒辛卯三餘草堂刊。
《易學象數論》 清黃宗羲撰。六卷。自序云:「《易》廣大無所不備,自九流百家借之以行其說,而《易》之本義反晦。世儒過視象數以爲絕學,故爲所欺。今一一疏通之,知其于《易》本了無干涉,而後反求《程傳》,亦廓清之一端。」因《周易》至京房、焦延壽而流爲方術,至陳摶而歧人道家,使人不明本原、無所依託,故作此書以糾其失。專門論述「象數」之始末與真僞。前三卷爲內篇,論河圖、洛書、先天、方位、納甲、納音、月建、卦氣、卦變、互卦、筮法、占法,附《原象》一文。皆言「象數」之「象」。後三卷爲外篇,論太玄、乾鑿度、元包、潛虛、洞極、洪範數、皇極數以及六壬、太乙、遁甲,皆言「象數」之「數」。大意謂聖人以「象」示人,其「象」有七:八卦之象、六爻之象、象形之象、爻位之象、反對之象、方位之象、互體之象。但後儒僞造納甲、動爻、卦變、先天、四「象」,混雜其間,使七象不明。其書崇尚七「象」,而排斥四僞「象」,於七「象」之中又必求其合于古,以辨別名勝學之訛。又以鄭玄之太乙行九宮法證太乙,以《吳越春秋》之占法和《國語》冷州鳩之對證六壬,以訂正數學之失。其書持之有據,辯論精詳,說服力強。然其斷言《河圖》即後世之圖經、《洛書》即後世之地誌、顧命之《河圖》即其時之黃冊,未免主持太過。有西麓堂刊本、廣雅書局刻本、南雷門人新安汪瑞齡刊本(卷首標題無「易學」二字)。
《易音》 清顧炎武所撰《音學五書》之一。三卷。《周易》之音,本無定體,與《詩經》不同,或押韻,有時參用方言以爲韻。其彖辭、爻辭押韻者少,不押韻者多,其傳文雖押韻者多,然亦時有不押韻者。此書就《周易》以求古音,將經傳文中協韻之字標出古音,附以解說。通其所可通,其不可通者則缺之。其書雖亦間有穿鑿附會之說,然標音注釋,體例謹嚴有法。其考核精確者,于求《周易》古韻大有裨益。收入阮元《皇清經解》、《音韻學叢書》、符山堂《音學五書》。
《易存》 清蕭雲從撰。不分卷。大旨以數言《易》,而其數乃以律呂、曆算爲宗,旁及於三命六壬之術。書前列「易存四學」一條。聲稱學者先讀易卦爻辭及大傳蓍法,其次學卦氣以及干支、陰陽、五行生克、氣運衰旺,再次學算歸、除、因、乘、再次學音律、詞曲、聲調、管弦以及反切諸法,這樣才能讀懂《周易》,領略到《易》之真諦。其說支離芫雜,牽強附會,多不足據。《四庫全書總目.易類.存目三》著錄該書。
《周易大象解》 清王夫之撰。一卷。詮釋《大象》之義。其謂「否」可以「儉德避難」,「剝」可以「厚下安宅」,「歸妹」可以「永終知敝」,「女後」可以「施命告四方」。自序云:「象與彖自別爲一義,取《大象》以釋彖爻,必齟齬不合,強欲合之,此易學之所繇晦也。《易》以筮而學存焉,唯《大象》則純乎《易》之理,而不與於筮。」象與彖爻有別爲一義者,然亦有同義者,並不完全相抵觸。謂《大象》不與於筮,亦非通論。有清同治四年金陵節署刊《船山遺書》本。
《周易內傳》 清王夫之撰。六卷。以「乾坤並建」爲宗,以「錯綜合一」爲象。辟京房、陳摶、日者、黃冠之圖說,即朱熹《周易本義》,以專言象占,推之于爲珠林之列。曾國藩爲其書作《序》,謂其「著述太繁,不免醇駁互見。」有清同治四年金陵節署刊《船山遺書》本。
《周易外傳》 清王夫之撰。七卷。夫之曾從永明王于廣西,時權臣恣肆,朋黨交訌,諫不行而言不聽,夫之憤然求去。此書即著於略血解職之後,借言《易》以明其忠誠。卷一至卷四分論六十四卦;卷五、卷六論《系辭》;卷七論《說卦》、《序卦》、《雜卦》。採用傳注形式,精細而深入地闡發義理。書中提出「天下唯器」、「常而可依」之論點,通過「體用」、「有無」、「虛實」,指明客觀事物互相依存。強調「據器而道存」,「無其器則無其道」,「道因時而萬殊」,論證「道隨器變」的進行史觀。書中還駁斥了「太極動靜而生陰陽」的傳統觀點,認爲陰陽之外無太極,太極乃陰陽對立統一之總體。其書還把「知」、「能」視爲人所獨具的潛能,主張「知能同功而成德業」,反對「尊知而賤能」。有清同治四年金陵節署刊《船山遺書》本,1962年中華書局排印單行本、1997年中華書局修訂本。
《周易筮述》 清王宏撰撰。》 八卷。闡筮儀,本朱熹,參以汴水趙氏,述變占,尊《聖經》,黜《易林》,稽之《左傳》,與朱熹大同小異;論卦氣,本邵雍、朱熹,並附《太乙秘要》;講推驗則采之陸氏,奇異可怕者不載。其書雖專爲筮蓍而作,然排斥焦延壽、京房之術,專闡文王、周公之理。其立論皆推本於經義。有清乾隆癸醜滋德堂刊本。《四庫全書.經部.易類》亦收入。
《推易始末》 清毛奇齡綜核卦變之著作。四卷。認爲朱熹《周易本義》卷首雖載有卦變圖,然朱熹只謂此圖爲孔子之《易》,未言其爲文王、周公之《易》。因而向上稽核干寶、荀爽、虞翻諸家,凡有卦變、卦綜之說,與宋以後相生反對諸圖,皆列於書中,而以推易折衷之圖系於後。引據古人,亦間有發明,然奇齡以爲卦變乃演畫《系辭》之本旨,持論未免太過。《春秋》作,而爲《易》作。《易》本蔔筮之書,聖人推究天下之理,而即數以明象。後人推究《周易》之象,而即數以明理。此爲伏羲、文王、周公、孔子作《易》之本旨。象、數、理本爲一體,其後分爲三家,愈演愈雜,奇齡不滿於此,乃據現存較早、可驗之記民載,以推求三代之占筮法。取象現占,存於世而可驗者,莫先於春秋傳。奇齡固舉春秋內外傳中有得於筮占者彙編成書,漢、晉以下占筮有合于古法者亦隨類附於其後。有《西河全集》本、《龍威秘書》本、《四庫易學叢刊》(1989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本。
《河圖洛書原舛編》 清毛奇齡撰。一卷。「原舛」,意爲推究謬誤之本原。認爲清人所謂《河圖》,非古之所謂《河圖》,而爲大衍之數,當名爲《大衍圖》;清人所謂《洛書》,亦非《洪範》九疇,而爲太乙行九宮之法。奇齡著其說於前,而列其圖於後。其書之編目有八:一爲《原舛編》;二爲《大衍圖》;三爲《大衍配八卦圖》;四爲《改正黑白點點陣圖》;五爲《太乙下九宮圖》;六爲《九宮配卦數圖》;七爲《陰陽合十五數圖》八爲《明堂九室圖》。四庫館臣評其書云:「其排擊異學,殊有功於經義。顧其所列之圖,又複自生名例,轉起葛藤。左右佩劍,相笑無體。是仍以鬥解鬥,轉益其鬥而已矣。」有清康熙本、清乾隆修補本。收入《西河合集》。
《易觸》 清賀貽孫撰。七卷。自序云:「凡卦唯二五謂之中,餘皆不中。六爻有內外之義,下三畫爲內,上三畫爲外。乘承比應之義,反對、正對之義,交錯之義。易類難窮,此特發蒙之語。」由此可見全書之義例。其釋坤卦六四爻「括囊,無咎,無譽」云:「積陰之世,不獨咎可以殺身,譽亦足以殺身。咎以致罪,譽以生疑。斯罪,譽斯咎矣。故必無譽,然後全其爲無咎也。」釋豫卦六二爻「介於石,不終日,貞吉」云:「當豫之時,下滔上讀,溺而不返,皆見其已然,而不見其未然也。不滔不讀,則見幾而不俟終日矣。此無他,無欲故也。無欲者立於物先,而能見物,如蓍龜無心而知吉凶也。故曰貞吉。」釋賁卦初九爻「賁其趾,舍車而徒」云:「初剛,而無位自賁,其行義所弗在,則舍車而步……賁而非義,則君子以爲辱。徒行衆人之所羞,而義在,則君子以爲賁。蓋以自潔爲賁,猶履初之素履也。」其書注釋詳明,闡發透徹,在明末清初卓然爲一家之學。其書曾埋沒二百餘年,至咸豐初年,賀恢得其手稿,募資刊刻,始行於世。有永新賀氏家刻本。
《禦篡周易折中》 清李光地等人奉敕撰。二十二卷。宋以來說《易》者門戶交爭,務求相勝,遂各倚於一偏。而明永樂中官修《周易大全》,龐雜割裂,無所取裁,由群言淆亂,無聖人以折其中。康熙五十四年,清聖祖特命大學士李光地等人采摭群言,撰《周晚折中》。其經文與傳文分開編排,依從古本。以程頤《伊川易傳》、朱熹《周易本義》爲主,參考群言,不偏主一家。凡實足以發明經義者,皆兼收並采,而一切支離幻涉之說,盡皆不錄。有各省翻本、浙局刊本。《四庫易學叢刊》(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亦收入。
《周易通義》 清方茅如撰。十四卷。體例非常奇特,不像他人或尊義理,或宗象數,而是全用「四書」(《論語》、《孟子》、《大學》、《中庸》)上的話語來證明《周易》。雖獨闢新途,但太過穿鑿,對理解《易》之原作,並無幫助。《四庫全書總目易類存目三》著錄該書。
《周易本義拾遺》 清李文召撰。六卷。認爲朱熹《周易本義》釋辭多得《周易》真諦,物件則未加深考,故作此書以補朱書之不足。其治《易》,釋經以象數爲主,釋傳則以義理爲主,每條均錄《本義》全文,而將自己的解說附在後面。其變爻互體,解釋頗爲詳盡,而對諸象的闡釋則大多隨文附會,較爲粗疏。《四庫全書總目易類存目三》著錄該書。
《索易臆說》 昊啓昆撰。二卷。體例較一般《易》類著作不同,它不是每字每句去解釋分析,而是分數篇總論《周易》的大旨。如上、下經的分篇,諸卦的命名以及先天、後天、圓圖、方圖等類,各有解說一篇,以闡述其大義。物件數的論述較爲新潁,取捨亦較精審。《四庫全書總目易類存目三》著錄該書。
《周易玩辭集解》 清查慎行撰。十卷。慎行受業于黃宗羲,故於圖書之學灼然不惑。其書首爲河圖說,共有二篇,其一謂河圖之數,聖人非因之以作《易》,乃因之以用蓍。自漢唐以下未有將此列於經之前者;其二謂河圖出於讖緯,並附朱熹亦用河圖生蓍以爲證。次爲橫圖、圓圖、方圖說,論橫圖、圓圖、方圖順逆加減奇偶相錯之理。第三爲變卦說,謂變卦爲朱子之《易》,非孔子之《易》。第四爲天根月窟考,列六家之說,而認爲老子「雙修性命」之學無關于《易》。第五爲八卦相錯說,謂相錯是對待,而非流行。又謂相錯只說,共有二篇,其一論十二月自然之序;其二論陰陽升降不外乾坤。第七爲中爻說,以孔潁達用二五者爲是。第八爲中爻互體說,謂正體則二五居中,互體則三四居中,三四之中由變而成。第九爲廣八卦說,謂《說卦》取象不盡可解,當闕其所疑。其經文次序,採用註疏木。其詮釋經文,皆明白篤實,辨證亦皆有根據,足以破雜學附會之疑。有清雍正二年刊本、乾隆十九年刊本。
《周易淺述》 清陳夢雷撰。八卷。以朱熹《周易本義》爲主,參以王弼《周易注》、孔潁達《周易正義》、蘇軾《東坡易傳》、胡廣《周易大全》、來知德《周易集注》。凡諸家所未論及,以及所見與《周易本義》不同者,則抒發己意以闡明經文。認爲《周易》之義蘊不超出理、數、象、占,所以凡數不可顯,理不可窮,便寄之於象,知象則理、數在其中,而占亦可即象而玩,故此書以明象爲主。持論大多結合於人事,說理不取朱熹卦變之說,取象不取來知德錯綜之論。卷末附其友楊道聲作圖三十幅,其圖失之穿鑿附會,亦嫌繁雜細碎。有1983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四庫全書總日易類存目三》亦收入。
《合訂刪補大易集義粹言》 清納喇性德編。八十卷。宋人陳友文作《大易集義》六十四卷,所集諸儒之說共十八家,又有姓名無考者二家。宋人方聞一作《大易粹言》七十卷,所集諸儒之說共七家。納喇性德取《大易集義》、《大易粹言》二書,刪除重復,減削繁蕪,編成此書。其書理數兼陳,不主一家之說。宋儒微義,略備於此。使幾乎失傳的《大易集義》藉此得以窺見梗概。收入納蘭性德《通誌堂經解》、《四庫全書經部易類》。
《周易答記》 清楊名時撰。二卷。詮解《周易》經傳文,以義理爲主,不涉象數之學。唯《說卦傳》及附論《易學啓蒙》之類,推衍先天諸圖。其說與程頤、朱熹之義不苟且求同。所解頗爲明白篤實。收入《楊氏全書》、《四庫全書總目易類存目三》。
《周易傳義合訂》 清朱軾撰。十二卷。參校程頤、朱熹二家之說,以歸於一。凡二家之義各有發明,可以並行不悖者,則俱錄之,然後附以諸儒之說。遇有諸儒之論勝過《伊川易傳》、《周易本義》者,則舍程、朱之解而從諸儒之說,然後附以己見。認爲宋元以來,《易》圖不下數千。然與伏羲、文王、周公、孔子之精義,全無干涉,故于《易》圖一概不錄。如其凡例云:「遺象言理,自王輔嗣(王弼)始。然易者象也,有象斯有理,理從象生也。孔子《彖》、《象》二傳,何嘗非言象?雷風山澤以及乾馬坤牛震龍巽雞之類,皆象也。即卦之剛柔上下應比承乘亦何莫非象乎舍是而言理,不知所謂理者安在矣?」主張即象以言理,反對空談義理。有鄂氏刊本、清乾隆刊本。《高安全書》亦收入。
《易說》 清惠士奇撰。六卷。雜釋卦爻,專宗漢學,以象爲主。有意矯正王弼以來空言說經之弊,故徵引極博。如釋坤卦上六爻「龍戰於野,其血玄黃」二句,引用《說卦傳》、京房、許慎、干寶、虞翻、《乾鑿度》六家之說。有時亦不免失之繁雜。如釋「天與水違行,訟,訟之象也」,訓至「不順從謂訟」,其義已明,而又引《冠子》、京房、荀爽諸家之說。其博極群書,學有根柢,精研之處,實不可磨。有阮元《皇清繹解》本,嘉慶庚午璜川吳氏重刊本。
《日講易經解義》 清牛鈕等人奉敕編。十八卷。儒者說《易》拘泥於章句,株守一隅,非但占驗禨祥漸失其本,就連推奇偶者亦談天而不談人,闡義理者亦言心而不言事,與聖人立教之旨不合。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聖祖特命大學士牛鈕等人編《日講易經解義》。其體例與宋以來經筵講義大致相同。發揮要旨,疏通證明,不取老、莊之虛無,亦不取焦、京之術數。大旨在即陰陽往來、剛柔進退,明治亂之倚伏、君子小人之消長,以示人事之宜。故禦制序文,稱其書「以經學爲治法」。有各省翻刻本。《四庫全書總目經部易類》亦收入。
《蔔法詳考》 清胡煦撰。四卷。對古代蔔法進行詳細考證。首列《周易》、《尚書》之文,本經訓;次列《史記龜策傳》,以其近古;次列古龜經;次列全賜三圖;次列楊時喬《龜蔔辨》;次列龜繇辭。以上皆參考以求古義。次列《玉靈秘本》;次列《古法彙選》。以上皆近代術士之所傳,旁稽以盡其變。其書內容豐富,凡古占法傳於清代,以及清代之占法不悖於理者,盡皆收入,條理清楚。書中駁正唐李華、明季本、楊時喬「蔔用生龜」之說,亦極爲明晰。有浙江吳玉墀家藏本。收入《四庫全書子部術數類》著錄該書。
《河洛精蘊》 清江永撰。九卷。專論河圖、洛書。其大衍之數五十說、參天兩地以倚數說、揲蓍說、變占說、占法考、互卦說、卦變說、卦變考、卦象說諸篇,皆抉擇精詳,論列充當,有益於後學。有清乾隆甲午蘊真書屋刊本、乾隆甲午蘊真書屋刊本、乾隆四十一年刊本。
《欽定協紀辨方書》 清乾隆皇帝命廷臣編撰。三十六卷。清朝欽天監舊有《選擇通書》,然其體例猥雜,前後又多矛盾。乾隆四年,清高宗命廷臣重爲考訂,纂《協紀辨方書》,以糾其失。其書成於乾隆七年(西元1742年)。舉術家附會不經、繁碎多礙之說,一訂以四時五行生克衰旺之理。其書對《選擇通書》之訛誤,一一進行駁正。如《選擇通書》所載子月巳日天德之誤、五月十二月月恩之誤、甲日丑時爲喜神之誤、正月庚日七月甲日爲複日之誤、九空大敗等日之誤,皆進行條分縷析,指陳其謬。其荒謬者,如男女合婚嫁娶大小利月及諸妄托許真群《玉匣記》者,則一概刪削。于趨吉避凶之中,存崇正闢邪之義。清高宗曾爲其書禦制序文,特標「敬天之紀,敬地之方」二義。收入《四庫全書子部術數類》。
《周易孔義集說》 清沈起元撰。二十卷。認爲「十翼」爲孔子所著,學《易》者當以孔子《易大傳》爲主。于古今說《易》諸書,無所偏主,凡合于孔子《易大傳》者即取之。以《彖傳》、《象傳》系於經文之下,又將《大象》、《文言》分出自爲一傳。書前列三圖,一爲八卦方點陣圖,一爲乾坤生六子圖,一爲因重圖,皆依據《系辭》、《說卦》之文。認爲河圖、洛書、先天、後天、方圖、圓圖等,爲陳摶、邵雍之《易》,而非孔子所本,故一概不用。其書以「十翼」爲主,定衆說之是非。頗能推驗舊說。引申新義。有清乾隆十八年刊本、光緒八年江蘇書局刊本、學易堂刊本。
《易箋》 清陳濟撰。八卷。認爲《周易》一書專言人事,於彖爻之辭未嘗言天地,于雷風諸象亦不言陽陽。明人來知德以伏卦爲「錯」,以反對之卦爲「綜」。陳濟駁斥來氏「錯綜」之說云:「《大傳》所雲錯綜者,以揲蓍而言,錯綜其七八九六之數,遂定諸卦之象。今以錯綜諸卦定象,是光錯綜其象也。又以錯綜言數,是錯綜其象以定數也。先儒雖言卦變,未有易其陰陽剛柔之實,顛倒其上下之位者。今以乾爲坤,以水爲火,以上爲下,混淆汨沒,而易象反自此亡矣。」其辯最爲明晰。其論筮法云:「《傳》所謂挂者,懸之四揲之外,原以象三而非與奇數同歸於扐,以象閏也。其曰再扐而後挂,故知再扐爲指第二變、第三變而言也。」其說於經義似有發明。有京師刊本、清乾隆敬和堂刻本,光結果重刊本。
《楚蒙山房易經解》 清晏斯盛撰。十六卷。卷一、卷二爲學易初津,爲全書之宗旨。斯盛謂「清初所傳圖書,乃大衍之數,因《大傳》之言而圖之,不取河洛奇偶之說。」所見最確。又謂「辭占不遺彖辭而不取卦變互體之說,則盡廢漢《易》之古法。」此說未免主持稍過。卷三至卷八爲《易翼宗》,以經文爲主,而割「十翼」散附於句下,其意在以經解經。每爻之首,畫一全卦而間以一動爻。卷九至卷十六爲《易翼說》,詮解「十翼」,先《系辭》、次《說卦》、次《序卦》、次《雜卦》、次《彖傳》、次《文言》、次《象傳》。其書不廢象數,亦不爲方技術數之曲說;不廢義理,亦不爲理氣、心性之空談。所解斟酌於言理、言數之間,則頗能持其平。收入《楚蒙山房集》。
《大易擇言》 清程廷祚撰。三十六卷。其書編纂諸家之《易》說,有時亦斷以己意。共分六條:一曰正義,爲諸說合於經義者;二曰辨正,訂正前人之說異同;三曰通論,謂所論在此而義通乎彼,與別解之理猶可通者;四曰餘論,指單詞片語可資發明者;五曰存疑,「疑」,「異」皆爲前人訛誤之文。凡斷以己意者,均加「愚案」二字,以與諸家之說相區別。其闡明爻象,但以說卦健順動人陷麗,只說八義爲八卦真象,八者之失則所值之重卦爲斷。其明爻義,則求之本爻,而力破承乘比應諸舊解。其稽六位,則專據《系辭》辨貴賤者存乎位之旨。凡陽爻陰位,陰爻陽位之說,亦盡刪除。大力排斥象數之學,唯以義理爲宗,汪由敦爲其書作序稱其「能以經解經」,「多前賢所未發」。有清乾隆十九年通寧堂刊本。《四庫全書經部易類》亦收入。
《程氏易通》 清程廷祚撰。十四卷。分易學要論二卷、周易正解十卷、易學精義一卷,又附有占法訂誤一卷。論《易》主旨盡去漢人爻變、互體、飛伏、納甲諸法,又完全排斥宋人河、洛先天諸圖及乘承比應等說,雖立論不免稍有偏頗之處,但卻清除不少《周易》研究中的迷霧。其所采《周易》正文,即不用古本,也不用今本,而以《彖傳》、《小象》散入經文,「十翼」並作六翼,顯得淩亂無據。其「易學精義」統論《易》理,且涉於道學;「占法訂誤」信理面黜數,雖有廓清之功,亦有矯枉過正之失。《四庫全書總目易類存目四》著錄該書。
《易說辨正》 清程廷祚撰。四卷。該書作于程氏《大易擇言》、《易通》二書之前,不少論點已被采入後二部書中,但也有些論點未被采入尚有參考價值。《四庫全書總目易類存目四》著錄該書。
《易漢學》 清惠棟撰。八卷。采輯自漢至三國諸家《易》說,加以考證。卷一、卷二輯孟喜《易》;卷三輯虞翻《易》;卷四、卷五輯京房《易》(附于寶《易》;卷六輯鄭玄《易》;卷七輯荀爽《易》;卷八乃惠棟闡發漢《易》之理,以辨正「河圖」、「洛書」、「先天」、「太極」之學。其書采輯遺聞,稽考證,使學者略見漢儒解《易》之門徑。爲研究漢《易》之重要參考書。收入畢沅《經訓堂叢書》、王先謙《皇清經解續編》、《四庫易學叢刊》(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易例》 清惠棟撰。二卷。考究漢儒之《易傳》,以闡明《易》之本例。原跋稱其爲未成之本。共分九十類,其中有錄無書者十三類。所分門目,頗多牽混,有當爲例而立一類者,亦有不當爲例而立一類者;有一類爲一例者,亦有一類爲數例者。然惠棟深窺諸經古義,其所采摭,多爲老師、宿儒專門授受之微旨,一字一句俱有淵源。收入李文藻《貸園叢書》、張海鵬《借月山房彙抄》、王雲五《叢書集成初編》、《四庫易學叢刊》(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周易述》 清惠棟撰。原書目錄共爲四十卷,然二十四卷到四十卷,唯有易大義、易例、易法、易正訛、明堂大道錄、諦說六個名目,而無書。目前二十三卷中亦缺第八卷下經註疏與二十一卷《序卦》、《雜卦》註疏,爲未完之書。第一卷至二十一卷,訓釋經文;二十二卷至二十三卷爲易微言,雜抄經典論《易》之語。惠棟摒棄宋儒以來說《易》者穿鑿附會,大談象數、圖書之風氣。一一原本漢儒,以荀爽、虞翻爲主,參以鄭玄、宋鹹、干寶諸家之說,融會其義,推求《易》之本義。其引據古義,皆有根抵。惠棟死後,弟子江藩沿其體例,撰《周易述補》。嘉慶時,李林松亦撰《周易述補》。《周易述》有清乾隆二十五年雅雨堂刊本。《四部備要》(中華書局)、《四庫易學叢刊》(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亦收入。
《周易本義辯正》 清惠棟撰。五卷。朱熹《周易本義》依呂祖謙所定之古本,分爲經二卷,傳十卷。程頤《伊川易傳》依王弼本。明人胡廣等奉敕修《周易大全》,將《周易本義》之卷次割裂,分附于《伊川易傳》之後。坊本《周易本義》於是以程書之次第爲朱書之次第。惠棟特著《周易本義辯正》,以更正之。因《周易本義》無音釋,惠棟采呂祖謙《古易音訓》附之。又據《說文》、《玉篇》、《廣韻》諸書,以被《古易音訓》之未備。程、朱二書字句不同者,亦據李公傳、胡一桂、董楷、胡炳文諸家之說,全部改正。其坊刻之訛字,亦一一勘訂之。凡對《周易本義》有疑義者,則旁采衆說,傅以古義。於彖象卦變,《周易本義》往往與《傳》義不合,惠棟則列漢儒之說以申《傳》義。凡《周義本義》未備者,間以《語類》及《伊川易傳》補之。有清乾隆間常熟蔣氏《省吾堂四種》刻本。
《周易原始》 清範鹹撰。六卷。僅解經文,而不解釋「十翼」。其主旨認爲理始於象,象始於畫,又認爲萬物始於陰陽,象始於日月,並取《系辭》陰陽之義,配日月之語,而總括以陰始于陽爲斷,所以書名「原始」。其書多彩古人已有說法,不故弄玄虛。也不用禪偈、道經強作比附,所以範氏論《易》較明代以來諸家顯得平實。其優點在於盡掃《易》學研究中的荒誕瑣屑之弊,不足之處則在於作者有時務要標新立異,駁倒前人,故而碰到義有難通的地方時,常常曲爲解說,使其合於自己的見解,故附會穿鑿之處亦不少見。《四庫全書總目易類存目四》著錄該書。
《易經理解》 清郜煜撰。一卷。不解釋「十翼」,而六十四卦則每卦有解說一篇,闡釋大意。其大旨在于以重視義理來救前人過重象數的弊端,以平易救前人穿鑿附會的失誤,以切合實用救支離瑣屑的不良傾向。但嬌枉過正之處亦不少見,且平實有餘,精審不足。《四庫全書總目易類存目四》著錄該書。
《學易大象要參》 清林贊龍撰。四卷。以發明大象爲主,六十四卦則每卦有解說一篇。以上、下經分爲二卷;前有提綱挈領式的總論六篇,爲一卷,一名《發凡》,二名《象例》,三名《義理象數》,四名《卦爻中相錯陰陽相應》,五名《憂患九德》,六名《大象有通於四書》;另有附解二篇爲全書第四卷,即《作易憂患解》、《雜卦傳解》。論《易》大旨以大象上一句爲天地萬物之象,下句爲人事,而以天象爲人事。不言凶吉而言義理,不言神聖而言君子,以期證明《周易》人人可學並可掌握,所以林氏的解釋闡發大都明白暢達,切合實用,很符合作者「借《易》明理」的著述綱領。《四庫全書總目易類存目四》著錄該書。
《空山易解》 清牛運震撰。四卷。力圖將漢、晉、唐諸儒之說,融爲一家,但其論《易》,則又重義理而不重象數,對重象數的學說,大都予以排斥。頗有獨到發明。《四庫全書總目易類存目四》著錄該書。
《大易劄記》 清范爾梅撰。五卷。爾梅撰(讀書小記)三十一卷,(大易劄記)爲其中之一。卷一論朱熹《周易本義》九圖及八卦取象,上下經卦變等歌。大體推崇朱熹之說,然有時亦不盡以爲然。如於《卦變圖》下注云:「朱子此圖令人目迷,竊以爲彖言卦變,乃序卦反對,其理至易至簡,眼前便是,何事外求?明儒亦多不取此圖。」卷二至卷五,詮釋經文。不全載經文,不字解句釋,只標舉某卦某爻某節。總論其大義。大旨推闡心性理氣之學,多引史事以相佐證。其所比附之事,往往與經文無關。如說比卦初六爻「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云:「春秋蕭、魚之會,東漢蕭、王之推心置腹,羊叔子之不鳩人,郭汾陽之單騎責回紇,皆"盈缶它吉"之實效也。」說仄卦六四爻「翩翩不富,以其鄰」云:「宋高太后謂官家別用一番人,而楊畏果疏章呂等,真"翩翩"矣。」其所作論說,模仿《系辭》、《說卦》之文,失之矯揉造作。如《先天小圓圖論》云:「陽卦四,陰卦四,四位相得而各有合,三變而三合。」又如《先天大圓圖論》云:「陽卦三十二,陰卦三十二,三十二位相得,而各有合,六合而六變,此所以神變化而行鬼神也。」皆模仿《系辭》「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之文,此乃無知妄作,一無可取之處。有濠上存古堂刊本、《讀書小記》本。
《易卦考》 清范爾梅撰。一卷。爲爾梅所作《讀書小記》之一種。首論《河圖》、《洛書》,謂《河圖》、《洛書》四位之相合,與伏羲八卦四象之相合,其數歷歷不爽,故聖人因圖書而作易。次考先天卦變,謂京房之八卦分宮次序,乃後天之卦變,臨尾二卦遊魂歸魄之術爲補湊不安。於是改定八宮次序,縱橫皆按乾一兌二之次排列,首乾宮、次兌宮、次離宮、次震宮、次巽宮、次坎宮、次艮宮、末坤宮、本宮中亦首乾、次兌、次離、次震、次巽、次艮、次坤。有濠上存古堂刊本、《讀書小記》本。
《禦纂周易述義》 清傅恒等人奉敕撰。十卷,乾隆二十年(西元1755年),清高宗命大學士恒等人撰《周易述義》。因其書大多爲推闡《禦纂周易折中》之義蘊,故名《禦周易述義》。謂《易》因人事以立象,故不涉虛渺之說,不及象數之學,唯據先儒之說,闡明經義,以坊於實用之本。所解皆融會群言,擷取精要,不條列姓名,亦不言其得失。隨文詮釋,所解簡括宏深。其於觀象,多取互體,尤能發明古義。有各省翻刻本。《四庫全書經部易類》亦收入。
《周易補注》 清宗室德沛撰。十一卷。講求義理,自抒心得,發揮經義,簡切無枝蔓。苦汝來稱其「主敬存誠,言動不苟」,方苞稱其「以養大體爲宗,而實踐之。蓋篤實之儒,非空談性命者比。」所說有明亦不合經義,如注乾卦九四爻「或躍在淵」云:「儼然物矣,何亦不龍去之,以避嫌也。」「或躍」,即謂龍躍,何嫌之可避?又如注屯卦初九爻「磐桓」云:「磐,大石;桓,大柱。」「磐桓」,爲不進貌,非謂石與柱。有清乾隆六年精刊本。
《易圖解》 清宗室德沛撰。一卷。自序云:「以宋儒諸子之賢,猶多未詳之語,益知斯生之難明也。乃綴拾《補遺》,別爲一書,以待識者就正。其羲、文諸圖,先儒略載,故倍加摩究。積三十年之久,僅有一得之愚,然是非當否,不敢稱焉。」《補遺》指《周易補注》。德沛先撰《周易補注》,三十年之後複作《易圖解》。因《易圖解》先刊,《周易補注》後刻。致使晏斯盛所作《周易補注序》誤以爲「德沛先有方圓之《圖解》,而《補注》複出。」德沛對易圖研究細密,多發先儒之所未發。其研究先後天、河洛諸圖,用力甚深。有清乾隆六年精刊本。
《易象大意存解》 清任陳晉撰。一卷。不載經文,唯折衷諸家之說,以闡明易象之大意,卷首有《凡例》七則,主要申明尚象之旨。中間部分首論太極、五行,兼言河圖、洛書及先天諸圖,所論簡明扼要,只標舉其理所可通。凡例云:「後之言象數者流入藝術之科,其術至精,而其理亦更奧澀。然偏於一隅,似反涉形下之器。」故凡一切支離推衍、布算經而繪弈譜者,盡皆剪除。次論彖、爻、象,以《雜卦傳》爲據,不爲互體之說。次論六十四卦,每卦唯總括其大旨,皆切於人事。卷末爲《系辭》、《序卦》、《說卦》、《雜卦》。其文簡略,因著書之意在於六十四卦,故其他內容一概從簡。有程晉芳家藏本,江南圖書館有抄本。
《讀易別錄》 清全祖望撰。三卷。祖望云:「舊史藝文誌《周易》類.自傳義章句而外,或歸之蓍龜家、五行家、天文家、兵家、道家、釋家、神仙家,以見其名雖系于《易》而實非《易》,是舊史衛經之深意。而朱彜尊《經義考》概取而列之于《易》,所以亂經者莫甚於此。」於是作《讀易別錄》以訂正之。其書卷一列《周易乾鑿度》等圖緯三十四種,列通說陰陽災異及占驗體例之書四十四種,列漢唐諸人卜筮林占之書一百零九種,列漢唐清人以三式占驗之書四十五種,列律曆家、天文家、兵家、堪輿家、祿命家、醫家、相家、占夢家、射覆家、丹竈家數十種;卷二列道、釋二家之書十種;卷三列龜書四十七種、蓍書二十七種。收入鮑廷博《知不足齋叢書》、《四明叢書》、王雲五《叢書集成初編》。
《周易講義》 清王元啓撰。一卷。爲筆記、雜記之類,而非首尾條貫之作。大旨專明義理,不涉象數,以人事得失、古今成敗爲玩辭、玩占之證。其所援引,自程頤《伊川易傳》、朱熹《周易本義》之外,有王安石、司馬光、蘇氏父子等二十餘家。皆擇善而從,不專主一家之說。有惺齋雜著本。
《卦氣解》 清莊存與撰。一卷。漢易有易卦配二十四氣之說,此書即對漢之卦氣說進行解說。其釋「二分」云:「解正春分」,「賁正秋分」;釋「啓閉」云:「日南至四十有五日而啓,故反中孚而小過,日北至四十五日而閉,故反鹹而爲恒」;釋「鬥建」云:「巳中小畜」,「亥中噬嗑」"釋「時令」云:「夏丙明爲大有,秋清明爲同人」;釋「星象」云:「戾心伏爲噬嗑,恒星見爲賁」;釋「物候」云:「淵泉動,屯也。水泮,蒙也。雲升,需也。龍出泉,解也」;釋「北斗」云:「乾爲魁,巽爲杓」;釋「月相」云:「井弦而需望」,「魄,兌也」,「魂,震也」。所解雖多牽強附會,然皆簡明易曉。書末附《新唐書.曆律誌》所載六十四卦與二十四氣、七十二候配合表,以示其說皆有根據。收入《浮溪精舍叢書》、《木犀軒叢書》、王先謙《皇清經解續編》。
《彖傳論.彖象論.八卦觀象解》 清莊存與撰。《彖傳論》一卷;《彖象論》一卷,附《彖象傳》、《系辭傳論》二卷;《八卦觀象解》一卷,附《卦氣解》一卷。《彖傳論》、《彖象論》,統論《彖傳》、《彖象》、《系辭傳》之大義。《八卦觀象解》考二儀之運行,以發明垂象吉凶之大義。其書貫串群經,不囿於一家之說。其說義蘊宏深,如說訟卦九五爻之占云:「爲天下君,奉天之法,必受天下之公言,而爲之王。能內自訟者,匹夫也。使夫下訟其過者,天子也。進言者無所忌諱,若訟然,而莫之憚,則天下之情不達者鮮矣。」有《味經齋遺書》本。
《周易象考》 清菇敦和撰。一卷。略依漢儒互體、旁通之變飛伏之法,比輯彖爻詞例,證明《說卦》及荀爽、虞翻各家取象所由。其以爲違誤者,則進行駁正;以爲奪漏者,則進行補苴,共計二百十八事。其書出象先後,不依八純卦,亦不據上下經,似以事類爲次,敷陳義據。卷末附《周易詳考》。有《茹氏易學七種》本、《茹氏經學十二種》本。
《大衍守傳》 清菇敦和撰。一卷。刪取《系辭傳》「天數五、地數五」一節、「參伍以變大衍之數」一節、「大衍之數」一節、「乾三策」一節,及《說卦傳》「昔聖人之作易」一節。自爲圖說,以明河圖之數及大衍揲蓍善之法。有《菇氏易學七種》本、《菇氏經學十二種》本。
《大衍一說》 清菇敦和撰。一卷。自序云:「井窺之見,偶而存之,不過自爲其說,故名《一說》。」取《說卦傳》「昔聖人作易」及《系辭傳》「天數五、地數五」、「參伍以變大衍之數」數節,詳細進行詮釋。體例與《大衍守傳》相同,其說義亦互爲詳略。大旨以大衍爲揲蓍求卦之法。有《茹氏易學七種》本、《茹氏經學十二種》本。
《重訂周易二閭記》 清茹敦和撰,李慈銘重訂。三卷。「二閭」,一爲茶閭,一爲薑閭,二閭皆在會稽城外。李慈銘校定其書時,固茶閭、薑閭之名不雅,改爲左閭、右閭。其書爲二人問答之語,內容爲玩辭考象。多主卦變、互體之說。有《紹興先正遺書》本。
《周易小義》 清茹敦和撰,李慈銘校訂。二卷。取異卦同辭者,比物連類,以相證引。于單名只義,考核尤精。有《紹興先正遺書》本、《茹氏經學十二種》本。
《易考》 清李榮陛撰。二卷。榮陛撰《易考》,書未成卒,其子光成、光辰爲之編定,凡已脫稿者,則定名爲《易考》;未脫稿者,則定名爲《易續考》。其書爲筆記體裁。卷一大多爲圖說,有《定位圖說》、《序卦平較圖》、《序卦相錯圖》、《序卦相合圖》、《序卦右旋圖》、《雜卦歸乾圖》、《序卦分段說》、《雜卦分段說》。還有三則考證;《爻辭通屬文王考》、《系辭傳錯簡考》、《易傳子曰考》。其所徵引皆有根據,論斷亦頗平允。卷二彙考古易及後人易本,以明歷代易本之沿革。有亙古齋刊本。收入《李厚罔集》。
《易續考》 清李榮陛撰。二卷。所考者共有八事:一爲「重卦」,明重卦者必爲伏羲;二爲「生蓍」,明太極、兩儀以下俱以揲蓍言;三爲「立卦」,明六畫出於三極之自然,不能增減;四爲「說卦」,明說卦爲羲皇遺書,非占家後出者;五爲「羲圖總考」,明先後天方位皆出於伏羲;六爲「河洛考」明「十」爲河圖,「九」爲洛書;七爲「定位圖考」,明天地定位爲先天;八爲「出震圖考」,明帝出乎震之爲後天。前四事爲上卷,後四事爲下卷,下卷末附「河圖左旋右旋」等九幅圖,以明聖人則圖立卦之義。因其書本系未定之稿,故往往臚列舊說,論而未斷。然其徵引有據,提撮得要。不爲門戶之見。有亙古齋刊本,《李厚罔集》亦收入。
《周易篇第》 清李榮陛撰。四卷。專門論述《周易》篇第。其《舉要》謂:「古易經、傳別卷。註疏家逐卦分爲八節,各以彖、象傳附之。于文義多梗。不便習讀。求其折中之法,莫如取法費氏。漢費直本逐卦先經後傳,不乘兩聖綴文之旨,其法具在《正義.乾卦》,今從之。」認爲《費氏易》本,即今之《正義.乾卦》經式,其說本之北宋晁說之。然晁氏於考訂本疏,東漢班固明言費直「無章句」,費氏有易本而無解說。榮陛不知晁氏之陋,而反從之。且以阮孝緒《七錄》爲據,然《七錄》只記「《費氏章句》四卷殘缺」,未言其經式如乾卦。此皆不詳考之過。有亙古齋刊本。
《易深》 清許伯政撰。八卷。以爲圖書皆出太昊之世,卦數則生於河圖,蓍數則生於洛書。又兼取漢人卦氣、納甲及京房《易傳》火珠林之法。不墨守前人舊說,敢於立論,但得失互見,有的富有創見,有些則頗爲牽強。《四庫全書總目.易類.存目四》著錄該書。
《周易懸象》 清黃元禦撰。八卷。訓釋《周易》,尚能依循古義,大旨以觀象爲主,其觀象又以說卦爲主,而參以荀九家的說法,亦兼用互體。主旨是緣象以明理,而不糾纏於飛伏、納甲之術,也不推衍河圖、洛書先天之說,大抵簡明有據。但作者好憑己意改竄《周易》正文。如將《彖象傳》並於卦爻辭中,又將《文言》合成一篇;又改乾卦的次序,使之與坤卦以下相同;又割裂《系辭》十九卦之說,移入《文言》;又《系辭》部分次序多爲改動,文字多爲刪節,且割裂《說卦》加以補充;而《說卦》部分改動更多。四庫館臣說黃氏這樣做簡直是將孔子所作的「十翼」視爲稿本,加以筆削增刪,另造一經,這自然不足爲訓。《四庫全書總目.易類.存目四》著錄該書。
《周易辨畫》 清連鬥山撰。四十卷。大旨謂一卦之義在於爻,爻畫有剛有柔,因剛柔之畫而立之象,即因剛柔之畫系以辭,其道先在於辨畫,故名其書爲《周易辨畫》。末有輯圖一卷,即朱熹舊圖,而稍作增減。其說專主卦畫立義。如屯卦《大象》云:「四偶以次條列如絲,中貫一奇如梭。上互艮,手。下動震,足。如織紝然,故有經綸之象。」頗爲穿鑿。然其逐卦詳列互體,剖析精微,亦多有合於精理者。有清乾隆四十年刊本。
《周易考占》 清金榜撰。一卷。經書中不著周官占人之法,而《左傳》、《國語》所載者,唯有六爻不變、六爻盡變、一爻變、五爻變等四種占法。六爻不變,以彖占;一爻變,以爻占;五爻變,以不變爻占;六爻盡變,乾佔用九,坤佔用六,餘則占之卦象。兩爻、三爻、四爻無占。後世凡遇數爻變者皆有占。古今之占法,皆失其傳,金榜有感於此,乃作《周易考古》。其說大多有根據,發前人所未發,然亦間有虛造之語。收入《積學齋叢書》。
《周易章句證異》 清翟均廉撰。十一卷。專門取《周易》古今諸本篇章及句讀同異之處,互相考證。逐卦逐爻,悉爲臚列,間或附以己意,以「廉案」二字區別之。其校勘頗爲精密。所言皆有依據。收入《四庫全書.經部易類》、《四庫全書珍本初集.經部易類》。
《易經簡明集解》 清李源撰。不分卷。自序云:「說《易》諸家,紛如自訟,即程傳(程頤《伊川易傳》)、朱義(朱熹《周易本義》),與古註疏己互有異同。朱子《語類》等集,近人多未見,而專用《本義》未定之書,詞意未盡圓暢。初學惶惑,往往視爲苦難。於是廣集群書,梳節字句,條貫宗旨,理歸平易,義取簡明,使讀者展卷了然,無蒙昧歧誤之患。」以《禦纂周易折中》、《禦纂周易述義》爲準則,集程、朱者十之七、八,並兼采諸家以補程、朱之缺,偶引史事以顯其義。其詮釋卦詞,堪稱簡明;以徵引史事,義多確當。有清乾隆年間刊本。
《孫氏周易集解》 清孫星衍撰。十卷。自序云:「蒙念學者病王弼之玄虛,慨古學之廢絕,因以李氏《集解》合于王注,又採集書傳所載馬融、鄭康成(鄭玄)諸人之注,及《易口訣義》中古注,附於其後。凡《說文》、《釋文》所引起文異文、異音,附見本文。命曰《周易集解》。庶幾商瞿所傳,漢人師說,不墜於地。俾學者觀其所聚,循覽易明。」伍崇曜因王弼《周易注》、李鼎祚《周易集解》之單行本,爲人所常見,於是甄錄星衍所輯者,命名爲《孫名周易集解》,別爲刊行。其書先列經傳正文,每條之下分別列出解、注、集解。「解」指鼎祚《周易集解》,「注」指王弼《周易注》,「集解」指星衍所輯。伍崇曜爲此書作序,謂「星衍搜羅之富,抉擇之精,當與所撰《尚書古今文義疏》並傳。」收入孫星衍《岱南閣叢書》、伍崇曜《粵雅堂叢書》、王雲五《叢書集成初編》。
《易經劄記》 清朱亦棟撰。三卷。爲作者所撰《十三經劄記》第一種。破除漢、宋門戶之見,平心靜氣以權衡諸家之得失,往往能發明經義。如釋「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訓「毒」爲「育」;釋「舍逆取順」云:「舍其迎我來者,取其背我而去者」;釋「喪羊于易」、以「易」爲「場」,譏朱熹作「容易」解之非;釋「莧陸決決」。辨虞翻以「莧」爲「莞」,以「陸」爲「睦」之爲曲說:釋「一握爲笑」,謂即「握手言歡,破涕爲笑」之意。其辨正唐郭京《周易舉正》、南宋朱熹《周易本義》及元俞琰《周易集說》者尤多,皆能擊中三家之要害。有《十三經劄記》本。
《周易引端》 清邵寶華撰。四卷。其凡例,統論山河大地有八卦之象,頗近理。又論地球之形狀以及日月蝕之故,均能與歐西學說暗合。詮釋經傳文,極其簡略。著重闡述義理,小涉象數。間引史事以相參證,然所引之事大多浮泛不切,無可取之處。如釋乾《文言》「時乘六龍」云:「舜有臣五人,以行舜道;乾有六龍,以禦天。」釋屯卦九五爻屯其膏」云:「君非亡國之君,臣皆亡國之臣,吾於前明崇禎見之。」釋明夷六二爻「夷于左股」云:「文王之長子爲紂所殺,故曰夷于左股。」釋節卦九二爻「不出門庭,凶」云:「巢父許由牽牛洗耳是也。」又書中有些言語俚俗不雅,且於經不合。如釋坤卦上六爻「龍戰於野,其血玄黃」云:「母雞盛極鬥公雞也,公雞宜爲母雞伏乎?徒見其血玄黃耳。」釋小畜雲如一個小母豬,畜十八、九個大豬孩,乳不足食,繼而無乳。」有清光緒辛卯同文堂刊本。
《周易述補》 清江藩撰。四卷。江藩爲惠棟之弟子,其師著《周易述》,書未成而卒。故《周易述》缺自鼎卦至未濟十五卦,以及《序卦傳》、《雜卦傳》。江藩依照惠棟原書之體例,作此書以補之。惠棟說《易》,以東漢荀爽、三國虞翻爲主。江藩所補,能謹守其師之家法。有清嘉慶二十五年刊本,收入王先謙《皇清經解續編》。
《周易通義》 清蘇秉國撰。二十二卷。不信漢學之爻辰、卦氣,亦不信宋學之河洛、先天。山陽汪文端公爲其書作序,稱其「辭簡而義昭,語質而理洽,」有清嘉慶丙子刊本、嘉慶戊寅南清河蘇氏重校本。
《李氏易解剩義》 清李富孫撰。三卷。自序謂李鼎祚《集解》「於三十五家之說,尚多未采,其遺文剩義間見於陸氏《釋文》、《易》、《書》、《詩》、《三禮》、《春秋》、《爾雅》義疏,及《史記集解》,《後漢書》注,《隋書》、《唐書》、李善《文選》注,《初學記》,《北堂書鈔》,《太平禦覽》,唐宋人《易》說算書,猶可搜輯。」乃於披讀之餘,綴而錄之,附于李鼎祚《集解》之後。名其書爲《李氏集解剩義》。剩者,剩餘也。其博采古人遺文剩義,實可補鼎祚之未及。盧文超爲之作《序》,稱其書「搜羅薈萃,成得三卷,蓋幾於一字不遺矣」;「命意高而用力勤,又加之以謹嚴,述之之功,遠倍於作。」有清乾隆六十年種學齋刊本、顧修《讀畫齋叢書》本、王雲五《叢書集成初編》本。
《易經異文釋》 清李富孫撰。六卷。《易經》一書之異文,比其他經書多。各位講經之師,讀音不相同。文字因讀音不同而異。意義又因文字不同而異。文字有古今,有通假,有時還因傳寫而致訛,紛紜雜揉,難以理清。李氏博引旁徵,撰成此書,以釋《易經》之異文。其書兼采惠棟、錢大昕、段玉裁諸家之說,作爲佐證。有顧修《讀畫齋叢書》本。
《周易校勘記》 清阮元撰。十一卷。阮元撰《十三經校勘記》。其爲二百四十二卷。《周易校勘記》爲其中第一部。其書據宋十行註疏本,又參以唐石經,宋相臺本,山井鼎《七經考文》所引之宋本、足利本,錢遵五所校之宋單疏本,明錢保孫所校之影宋註疏本,閩本,汲古閣本而校訂之,自序云:「屬無和生員李銳筆之於書」,則《周易校勘記》爲阮元所校、李銳所述。其書卷一標目爲《周易兼義》,於上經乾傳第一校語中云:「兼義字乃合刻註疏者,所加取兼併《正義》之意。」1980年中華書局影印《十三經註疏》本,附阮元《校勘記》。
近現代
《醫易通說》 近代唐宗海撰。二卷。上卷概述醫易關係;下卷對醫易關係作了詳細的闡述。全書于醫學中探求易理,于易理的運用中闡發醫學原理,認爲「易」是醫學之源,醫爲易學之緒,主張醫易相通,從而提出了一些獨到的見解,對於進一步研究中醫藥理論,具有一定的啓發意義。該書最早(1910年)刊行于成都文倫書局的唐氏《中西彙通醫書六種》中;1915年又有上海千頃堂石印。
《周易要義》 近代宋書升撰。十卷。其著前後共五次易稿,費時近三十年才成。以傳統陰陽相生觀點及推演方法,分別經、傳進行闡釋,強調「占易用變」、「易占貴變」之樸素辯證觀點,對卦爻變例敍述尤詳。其書以鍾呂與幹支解《易》;並于解《易》中開始留意引用近代科學知識與天文學知識。然書中亦含有封建綱常倫理觀念,未能突破傳統易學之禁錮。原爲手稿,藏於山東省博物館,經張雪庵校點,劉方複校,于1988年齊魯書社出版。
《易獨斷》 近代魏元曠撰。一卷。爲「潛園二十四種」之一。主要論點有十:(1)《易經》乃周朝之書。《連山》、《歸藏》不名《易》;(2)文王非爲蔔筮而作《易》;(3)重卦必系文王;(4)八卦即古之文字;(5)陰陽老少、乾一兌二之說不足信;(6)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乃大衍之法,非畫卦之序;(7)「十翼」或不皆成於孔子,門弟子本孔子之言成之;(8)邵雍所傳後天圖,非文王所作,而爲黃帝、神農所作;(9)邵雍所傳伏羲四圖,自《先天方點陣圖》外,其他三圖皆僞;(10)《周易》之諸圖不必毀。其中「重卦必系文王」乃本于太史公司馬遷;「八卦即古之文字」與楊萬里略同;「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爲「大衍之法」,乃崔憬之論。以上諸斷,皆有根據。然論「"十翼"成於孔子之門弟子」、「乾一兌二之圖不足信」及「文王非爲蔔筮而演《易》三條,先儒亦多有此說,獨謂「《連山》、《歸藏》不名《易》」,其言與《周禮》「太蔔掌《三易》」之說相背。其斷定《後天圖》爲黃帝或神農所作,則爲臆測。有萬載辛氏刊「潛園二十四種」木。
《補周易口訣義闕卦》 近代桑宣撰。不分卷。爲《鐵研齋叢書》五種之一。唐史徵曾著《周易口訣義》六卷,其書缺豫、隨、無妄、大壯、晉、睽、蹇、中孚八卦。桑宣仿照原書體例,補其缺卦,每卦各爲一篇,共八篇,四千餘言。有民國八年重印《鐵研齋叢書》本。
《周易講義》 近代易順豫撰。一卷。僅釋乾、坤二卦及《系辭》,爲未完之書。旨在以《禮》說《易》,如釋乾卦云:「周公爻辭,六爻六位,一皆以《禮》言之,初爲士位,九有陽德,士有陽德,故以「潛龍」爲喻。二爲大夫之位,陽德益進,有所表見於世,故曰"見龍在田"。三爲三公之位,古者天子無責任,國之責任在三公,故"終日乾乾,夕惕若寅"。四爲諸侯之位,古諸侯之禮,入爲三公,進爲方伯,故爲"或躍"之象。五爲天子之位,九爲聖人之德,以聖人而居天子之位,故曰"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上爲致仕之位,古者七十致仕,所以退避賢路。」又如釋《系辭》「鳴鶴在陰,其子和之」,雲「此蓋言天子宴同姓諸侯之宴禮。」授《禮》說《易》,本于東漢鄭玄。然其訓釋《易》辭,有時不完全恰當。如云:「太極即─天圓,兩儀即兩既濟之象,四象即《說卦傳》中"天地定位,雷雨相薄不相悖,水火相逮不相射,山澤通氣"之謂。」後世對此有異議。有《琴思樓雜著》本。
《易象數理分解》 近代謝維嶽撰。八卷。以伏羲六十四卦重卦圖爲宗,用「象、數、理」爲分解。認爲:「《易》言象者十之五、六,言數者十之一、二,直言其理者十之七、八。不知象、數、理者,不可與明《易》;混同而說之者,亦不可與明《易》。」故其書將推闡象、數之原由者,表解於右;將說明義理者,指陳史事纂解于左。每卦均附有喻遜之所作「總論」,有時採摘其他先儒之議論,有時加案語,斷以已意。其著書之意,欲兼賅象數與義理,然其書物件、數、理之分解,極爲淺陋。其所謂「象數」,皆爻位、陰陽、九六、奇偶、剛柔、中正、承乘、比應諸通例;所謂「義理」,亦皆宋明以來浮泛不切之議論,書中注釋,有時爲大字,有時爲小字,有時加旁注、夾註,有時加眉批,顯得淩亂無序。所加圈點,亦無法度。有清宣統三年中道齋刊本。
《易楔》 近代杭辛齋撰。六卷。書前有秦錫圭所作《題辭》云:「戊午七夕,爲辛齋先生五十初度,時國會自由集會于廣州,同寓長堤增沙之迥龍社……越年,同人結社曰研幾,請先生講演,纂輯講義,成書若干卷,曰《易楔》。」其書共有六卷,十八篇。卷一爲《圖書》;卷二爲《卦位》、《卦材》、《卦名》;卷三爲《卦別》、《卦象》;卷四爲《卦數》、《卦氣》、《卦用》;卷五爲《明爻》、《爻位》、《爻象》、《爻數》、《爻變》、《爻辰》、《爻徵》、《運氣》;卷六爲《正辭》。多發前人所未發,收入《學易筆談》集中,1988年天津古籍出版社據研幾學社影印出版。
《沈氏改正揲蓍法》 清沈善登述,杭辛齋輯。一卷。辛齋序謂「《周易》揲蓍之法,因傳文"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挂"兩語,解釋不一,異論紛然,各執一理,千餘年來,迄未有貫澈數理,詳釋經旨,以明厥指歸者,至"大衍"一章,卒未能見諸實用。」「沈善登《需時眇言》一書……凡十卷:原易、原象、原數、原筮、其綱也。然其心得,獨在於數,以勾股推大衍,合求一術,悟八卦方數根數,以合大衍分兩挂一,揲四歸奇,五歲再閏,再扐後挂四者。」辛齋節錄《需時眇言》中原筮之說及揲蓍圖譜,輯訂爲一卷,題爲《沈氏改正揲蓍法》。其書錄註疏本於前,逐節略說大意。又取《系辭》第八章釋大衍疏義之前兩節,句梳字櫛。又別爲《揲蓍圖說》殿於後。收入《學易筆談》集中,1988年天津古籍出版社據研幾學社影印出版。
《周易象理證》 近代張承緒撰。一冊。自序云:「舍象無可言《易》,《易》在釋明象意,以見真理,息息與四聖心易相通,然此非虞注(虞翻《易注》)莫屬。」其著重象,博綜諸家箋注,宗述虞義,采其釋象精當而最易曉者,通以己意。書前除張之江、王瑚等六人所作《序》六篇及自序一篇外,還有《窮易概要》、《辭變通例》、《易圖附說》各一篇,以資導引。正文部分詮釋上下經文及《系辭》、《說卦》、《卦序》、《雜卦》。書末有《自跋》及《景友太昭跋》、《孫友思昉跋》各一篇。其書之體例,變卦爻辭,先求出象別,依序順列,使知辭有所本;次解辭理,以明象意,別取捨;次證以經史及近事,以發明其義例。大旨歸於善補過,於吉凶順逆之辨,反復引申。用以挽末俗而正人心,其使全國上下皆以學《易》寡過爲歸宿。黃郛於《序》中贊曰:「偉矣哉毅力精心,卓絕百世。非但虞《易》殘缺,從此可成完璧,即其他各氏漢《易》,九家八緯,均將附此以見餼羊。而羲文周孔一線相處之遺緒,亦庶兒藉以幸存於不墜。」有1931年新都大陸印書館影印本、1989年天津市古籍書店重印本。
《易學探源》 黃元炳撰。七冊。爲《易學入門》、《河圖像說》、《周易經傳解》、《卦氣集解》四書合編。自序中云:「漢、宋門戶之見一去,便覺心地開朗,如撥雲霧而見青天」故其書不囿於門戶之說,兼主漢、宋之學。旁搜博證,首在究明易學之本源,次在熔「象」、「數」、「理」三者於一爐,即「體」即「用」,于《易》義多所闡發。七十年代,臺灣集文書局黃進長將此四書合璧影印,共有六十餘萬字,百餘幅插圖。民國丁巳(1977年),黎凱旋作《序》。
《易學入門》 黃元炳撰。原書爲一冊,後彙入《易學探原》,不分章次,有圖片、表解五十餘幅,大旨欲以圖、書、卦畫。盡天地萬物之象數;以文字解說究明其「體」、「用」。有黃氏觀蝶藏樓本,收入《易學探原》、《易學入門卦氣集解合編》(1986年臺灣集文書局出版)。
《河圖像說》 黃元炳撰。原書爲二冊。後彙入《易學探原》。書首爲《稽古》、《數象》二篇,正文部分則對書首二篇引而申之,提出「一百二十觀」,如「天地生成觀」、「兩儀渾分觀」、「三五倚數觀」、「分合觀」、「動靜觀」、「勾股觀」、「三角觀」、「二十八宿觀」、「宿談從位觀」、「中國觀」、「人生觀」等。大抵哲學與科學並舉,內外一元,發前人之所未發,多所創見。黎凱旋作《易數淺說》,多處徵引《河圖像說》之文。有黃氏觀蝶藏樓本,收入《易學探原》。
《周易經傳解》 黃元炳撰。原書分爲三冊。後彙入《易學探原》。採集漢以來諸家之注解,取精用宏,多申以己意,以解說伏羲、文王、周公、孔子「四聖人」之《易》。
(資料來自碩人之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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