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主题: 关于不落凡尘--疏樱文章《绾青丝之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一文涉嫌抄袭证据对比 打印 | 加为IE收藏 | 复制链接 | 收藏主题 |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Mary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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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落凡尘--疏樱文章《绾青丝之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一文涉嫌抄袭证据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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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抄袭文《绾青丝之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作者:不落凡尘--疏樱
文章地址:http://pili.2230.net/read.php?tid=7330
发表时间:2010-11-28

涉嫌被抄袭文《青蝶》 作者:青玉
文章地址:http://www.beimingyouyu.com/read.php?tid=5153
首发时间:2006-07-24

涉嫌抄袭对比:
(因涉嫌为大面积情节仿写,故将两文相似情节段落摘抄提取情节骨干,以便核对。)

存在缩图,请点击图片打开新页面查看大图


《绾青丝》第一章共1690字,其中涉嫌与[戚顾]《青蝶》第一章情节相似部分所占字数为1413字,为全章83%。同时通过对比图可以看出,《绾青丝》与《青蝶》不仅情节相似,其情节排序与场景下人物心理描写也完全一致。诚然,《青玉》中所涉情节皆非该作者独有情节,但有句话说得好“假设一次情节撞车是一场车祸,发生的概率很高,但是每个情节都撞车,就是连环追尾,连环追尾发生的概率是多少呢?”何况《绾青丝》此文情节撞车的一直是同一篇文。因此认为《绾青丝》此文涉嫌存在对[戚顾]《青蝶》一文的抄袭现象。


这篇文章被指出有抄袭嫌疑之后锁帖,至今一直没有正式结果,是由于文区版主THINK近几个月来一直生活工作繁忙,无暇对比取证做出处理。
所以我越俎代庖一下,将两文对比得出证据在此贴出。
另外由于我这几天也是忙的焦头烂额,所以以上证据是请其他道友做出的,在此感谢那位道友给予的支持和帮助。
自晓问开坛来多年,抄袭之事,以我记忆,未曾有之。
所有道友都知道,抄袭这种事,无论在正常向和耽美向,原创或者同人圈都是非常严重的问题,是绝无转圜余地的原则性问题。
所以,今次贴出证据后,待文区版主和管理员稍空闲上线后,当按例对该作者处以删除ID及其文章处理。
[ 此帖被Maryanna在2011-02-25 13:13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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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 Posted: 2011-02-25 13:05 | [楼 主]
阿米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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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版主的普通会员咬着鸭梨路过一下,这篇文涉嫌存在抄袭状况是我偶然发现后告知Maryanna版主,并提供对比档案给她的,如果真的让作者你受委屈了,我在此道个歉先。

就像作者你自己说的,一个虚拟的网络世界,一旦你换一台电脑换一个ID,谁能知道你是谁。是了,那么除了作者和作者口中你的朋友,虚拟的网络世界中,谁能知道坐在电脑前发文的是作者本人还是作者本人的朋友?我们其他人没有特异功能,能看到的只是一个叫“不落凡尘—疏樱”的ID发了一篇文,这篇文涉嫌抄袭了而已。

同时我必须提醒作者一件事,就算你所说的都是真的,你的账号密码也是你自己交给你的朋友的,不是别人,不是外人,明白吗?不是你做的为什么你要承担?交出自己的账号密码是你做的吗?让朋友帮你贴文是你做的吗?知道保人是什么吗?既然把自己的账号密码出让,允许了他人使用你的账号密码,那么你就是她的保人,她用这个账号做了什么事,她跑了,那就都由这个账号的所有人,也就是作者你来承担,这就叫保人。

你自己的账号下出现涉嫌抄袭作品遭到处理,你问心无愧,难道该做对比的我、出公告的版主、处理抄袭文章和作者的版主问心有愧吗?

就算真的全是你朋友干的,那也是你的过失、疏忽造成了今天的局面,不是我们。

所以我很好奇,你在不服什么、不甘心什么呢?不服做对比的我和出公告的版主没有看出这文是你朋友写的、贴的,不是你本人的手笔?还是不服做对比的我和出公告的版主写的是你的ID,而非你朋友的ID?

另外你为什么要在论坛的公告帖里诉说你不服、你不甘心,而不是去和用你的ID贴了一篇不是你写的抄袭文的“朋友”(抱歉我加了个引号,我觉得这种朋友必须加个引号)说呢?既然都给她ID密码让她帮你贴文,又共用电脑了,可见是现实中很熟的人吧?那么作者你是一时找不到这位“朋友”了,还是对着这位“朋友”不好意思诉说你的不服和不甘心了?

是说应该不是找不到这位朋友吧,我虽然不是版主,但为了作对比,对作者的ID还是很有印象的,这ID2月15日还登陆过,作者的这位朋友,至少2月15日还和作者在一起共用电脑呢。

话说回来,既然是和朋友共用一台电脑,IP地址就是相同的嘛,那么作者你申请查IP是想查出什么?

说实话吧,如果真是作者说得这样,珊瑚海版主所说的是一个最好的办法,请让你的这位朋友大人出来说话。我在将涉嫌抄袭对比提供给Maryanna版主前,曾经把部分对比分别给五六个人看过,大家都表示这是非常明显的涉嫌抄袭了,相信《绾青丝》是一篇涉嫌抄袭文这一点作者应该也不会反驳。原作者写文不易,既然作者说是和你共用电脑的朋友干的,请让她露面、道歉,该怎么办照程序来,也好给躺着中枪的原作者一个交代。

最后我仅代表个人奉劝作者一句,既然你都有时间在电脑上打文了,就再多花个一两分钟自己复制粘贴发帖吧,用不了多久的,当年我在学校网吧上网的时候专门测过,晓问、36两头发,加上开代理软件的时间也才不到2分钟而已。
多花2分钟,不就没朋友的事了吗?
[ 此帖被阿米蒂斯在2011-03-04 16:48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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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 Posted: 2011-03-04 16:15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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