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霹雳公司赚钱的好机会,快速消费品公司一向都会找一些热点来进行主题活动。
比如说邀请明星代言、购买卡通授权形象。这个所谓的授权费看明星或者卡通形象的无形资产来谈判。
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是个中老手,明星是他们一贯的主题,因为和青少年相关。
霹雳里那么多形象当然可以用来赚钱。如果霹雳公司自己做周边应该说会花费公司更多的精力和物力,因为必须有一个独立的部门来进行操作,从形象设计、周边选择到生产供应商及出售通路一系列事务,很是繁杂。
很多卡通公司比如美国最大的DISNEY以及华纳公司都有一个专门的授权部门来把卡通形象等授权其他公司来进行合作,比如专门的玩具公司,他们可以覆盖从生产到销售全部过程,而形象所有权公司只要负责产品设计及授权合同即可,坐等分享利益即可。这样可以免去非常多的烦琐工作,何况从进入各个渠道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工作量也是非常巨大。最常见的是食品公司找卡通形象来合作,授权费也很厉害。我们公司曾经找过日本蜡笔小新、韩国流氓兔等形象来做主题活动,授权费真是相当昂贵。
霹雳这么做应该是很聪明的选择,通过和NESLIE这样的跨国食品公司合作,可以从非霹雳周边的销售渠道来扩大影响。NESLIE也找霹雳也是因为他们的目标消费群很广阔,因为饮料么,男女老少都会喝,而且霹雳在台湾是相当火热而且极具区域影响力,可以说是WIN WIN的合作。我个人比较支持霹雳公司专心剧集创作,而周边大可进行形象授权。与世界级知名公司合作可以顺风搭船把霹雳宣传到他们无法企及的区域。
当然,目前霹雳形象授权也只能区域性进行,因为霹雳大陆地区远不如台湾那么具影响力,还只能说是小众哈皮的圈子。以商业角度来看,大陆地区的NESLIE更多是用明星代言,知名度更高,才具有合作的价值。做一个主题活动,商业公司要投入的费用可是严格进行财务衡量,从授权费到产品包装更新、线上广告轰炸线下活动支持及各种宣传手段,一个项目总计投入可能就要花费数千万,甚至上亿,选择结果当然要小心才是。
所以……咳咳,口水了那么多。某想说的是,想在大陆地区看到商业公司与霹雳合作的商品恐怕也要霹雳公司正式进入大陆发行正版DVD成功且稳固江山多年后才行吧……也许还要20年(被众道友殴飞||||)
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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