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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童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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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把刀文章抄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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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作品對照表(出處蘋果日報):http://img20.imageshack.us/img20/2100/ll1ez2.jpg

什麼叫思想模仿?抄襲就說是抄襲唄= =....還硬凹

新聞原文:
九把刀控高中生 得獎小說抄襲
評審:思想模仿非抄襲

【突發、生活中心╱台北報導】超人氣網路作家九把刀爆發作品疑遭抄襲風波!新店高中十五歲高一男生陳漢寧去年投稿小說創作,參加台北文學獎比賽,入圍後被質疑抄襲九把刀作品,但經名作家季季、朱天心等評審比對後,認定無抄襲,仍頒發佳作獎;九把刀事後希望校方「處理」陳生,其經紀公司昨則打算對陳生提告。--->作者並無提告!這是媒體自己寫的!


九把刀(本名柯景騰)現年三十歲,自九年前在網路發表處女作《語言》後,已出版四十三本作品,是當紅暢銷作家。他表示,確曾在去年收到陳生寄來作品《顛倒》,至於是陳生否抄襲其《語言》?他當時只回信一句話:「你做了什麼事自己清楚。」他說,因所屬的可米瑞智經紀公司欲採司法途徑,他擔心對方是高中生,昨出於善意想私下約談,卻遭家長拒絕,讓他很錯愕。



季季:不應與晚輩計較
示,九把刀是知名網路作家,且以他的年齡,不應與後生晚輩計較,且陳同學的文章只是理念與他相近,並非抄襲,若他無法接受,應尋求法律途徑解決,而不是向學校抗議,造成該生心理傷害,「九把刀的作法是失敗『顛倒』的教育。」
這起抄襲糾紛起因於台北市文化局在去年底主辦二○○七年第十屆台北文學獎,陳漢寧以《顛倒》參加「青春組小說類」,在上個月獲選佳作,本月三日頒獎。
新店高中教務主任范麗卿轉述陳漢寧的說法表示,陳生在去年八月二十七日在網路發表《顛倒》,內容敘述自己某天睡醒後,周圍所有人講的語言,都變成無法理解的字句,陳生後來將此作品參賽。今年一月中,陳生接獲主辦單位通知作品入圍,便將文章印給同學閱讀,由於該作品與九把刀的《語言》鋪陳類似,一名同學直指抄襲九把刀,讓陳生很不服氣


學生驚恐「對方惹不起」
寄給九把刀,詢問是否構成抄襲,並發誓作品是個人創意,隔天九把刀回信:「你做了什麼事自己清楚。」陳生隨即寫信詢問,九把刀再回覆:「你貼上網,看大家想法。」事後學生將此事告知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仍給予佳作獎項,並在本月三日頒獎,給一獎座和六千五百元獎金。
不過九把刀前天早上致電校方,並寄出與陳生作品的對照文,表示希望跟學生見面,甚至問及:「你們要怎麼處理這個學生?」讓校方覺得訝異。
對此,九把刀昨表示,該生寄來文章希望他能看看,「這好像就要我說一句:『你的作品跟我不同。』就好像要我幫忙背書,取得免死金牌一樣。」
陳漢寧的導師說,該生個性文靜,平時喜愛寫作,作品頗具創意。陳生的外祖母則哭訴,前天得知九把刀致電學校,孫子一回家就說「人家有錢、有勢惹不起」,她聽了很心酸,現在孫子不想上學,十分緊張、害怕。
台北市文化局科長楊秀玉說,陳漢寧被質疑涉嫌抄襲,採取負責態度,向九把刀求證,當初九把刀也沒認為很像,評審委員也認定不涉抄襲而給獎。文化局將安排本周末由九把刀與評審委員會面,讓評委聽取九把刀的意見。
承辦文學獎的印刻文化主編黃筱威指出,出版社在公布決選結果前,將陳生與九把刀作品,交給評審委員朱天心、蘇偉貞、季季、蔡素芬和宇文正等再看一遍,結果一致認定沒抄襲,因此不會撤銷獎座與獎金。


評審:寫得比九把刀好
文學獎評審團主席季季表示,兩篇作品文字用句不同,「我想它是一種理念比較相近,或是思想模仿,但不是抄襲,模仿跟抄襲不同。」且陳同學事前並未看過九把刀文章,得知自己作品與九把刀相似時,還主動聯繫對方,「若有意抄襲,應該沒必要自我招認!」
作家朱天心表示,文字是個人創作,陳生用語言延伸概念,絕大部分都在論述自己的洞見,跟抄襲大不相同,「我覺得他寫得比九把刀好很多!」
律師林銘龍研讀兩份作品比對後表示,由於《著作權法》是「保護表達、不保護思想」,而架構本身是否涉及《著作權法》,仍有爭議,除非文中明確找出幾段字數和標點符號與原著完全相同,否則很難判定作品是抄襲。



個人感想= . =|||||:

是不是抄襲難道是評審關起門來說:關門~放狗!愛怎樣就怎樣咩?

摽竊創意的就不算抄襲??比原文寫的好就不算抄襲??

惹不起還會自動找媒體去爆料??這叫惹不起?

這是什麼邏輯啊= A =?是非價值真的都"顛倒"了耶.....
[ 此贴被狡童jun在2008-02-21 16:38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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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朽木得不到滿足;腐海裡沒有安慰.....
    拜託~愛他請不要坑他OTL...
    顶端 Posted: 2008-02-21 16:22 | [楼 主]
    緋小光
    级别: 纯情珍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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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打算送朵小花就好,不過,…我讓你釣上來,童耶

    其實我覺得重點就是:你到底有沒有抄襲,就這樣!

    其他的那些評論或是說原作者如何如何,根本就是顛倒是非,到底誰才是受害者?!

    即便你將原作改得多麼意境悠遠又如何,那本來就不是你的東西,他沒有授權你去寫同人文吧,何況這是一個創作的徵文活動,重點就是『創作』

    何謂不該為難晚輩,犯錯還有分年紀來原諒嗎?是非觀念還有分年紀嗎?說這種話叫不負責任。

    該生主動聯繫對方的舉動,究竟動機為何這是個可各有表述的狀況。根本不足以因此認為他是被誤解,這種判斷也未免……太淺了。

    可以問心無愧的獲得榮譽,才是榮譽本身的意義不是嗎?

    ******

    TO 樓下的更生桑,

    這就是我本來想要繼續潛水的原因,因為我的想法會讓人誤解為理直氣壯,話就說得不留餘地的樣子。

    這事件確實本身就存在著『是非』,至於『如何認定』的過程並不在我想討論的範圍裡,因為我並不專業,我的立場只是單純從所謂抄襲事件去想事情而已。

    >>法律不認定這是重制
    這意思是說這件事情已經被判定了嗎?很抱歉我不知道目前的進度為何,但如果它是一個已經有結論的爭端,那就算是法律還給陳生一個『公道』,但看來狀況似乎不是這樣。

    至於九把刀的社會力量影響力……等等,
    確實群眾的情緒是很恐怖,
    但將整個是件導向難以收拾的狀態,並非是作者本人。

    台灣這幾年的社會風氣就是:明明自己做錯了事,最後卻變成是別人『害』你犯了錯。

    誠如您所說的這是『教育』的問題,但要教育什麼?
    整個社會若是抱持的渾淆不清的價值觀,那你想要教育什麼?
    評審最後所說的,就是給人這種似是而非的感覺,讓我個人覺得不以為然的是這些渾淆事實真相的話。

    我沒有很激動只是就事論事而已,畢竟我只看過九把刀一本書而已(連書名是啥都忘了(汗))

    最後最重要的是,這是一個文學創作的徵文活動,有獎座、有獎金,代表著:自己是否能真正當之無愧的接受這份榮譽,這是榮譽的意義。
    [ 此贴被緋小光在2008-02-27 09:1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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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龍宿寄悠然,一水煙,一玉琴,居疏樓,不減其采,小光撲倒。 ^0^
    光的小窩:天空部落網路城邦
    顶端 Posted: 2008-02-26 12:10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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